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微波炉、电饭锅等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。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,提高产品的能效水平,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。
据悉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,根据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组织修订了《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、《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、《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、《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、《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。
修订后的规则明确了微波炉、电饭锅等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应包括生产者名称、规格型号、能效等级、效率值或热效率值、待机功耗或待机功率、关机功耗(如适用)、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等内容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,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,使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、易于理解和执行。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,将认真研究和考虑各方意见,进一步完善实施规则,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。
能源效率标识是消费者选择节能产品的重要依据,也是推动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。通过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,可以引导企业提高产品的能效水平,促进市场竞争,推动节能技术的进步和应用。同时,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也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产品的能效情况,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