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rotocol的一篇新报道称:如果Google TV制造商同时提供某些特定版本的操作系统,包括亚马逊的Fire TV,那该公司将有权撤销相关许可。显然,对于使用Androird TV的厂商来说,这可能是它们不得不接受的一条“霸王条款”。
如果这些电视制造商“违规”,其制造的任何设备(包括手机和平板多年),都将无法运行Play商店和谷歌应用。
尽管政策的“初衷”是为了确保Android的兼容性,但这也造成了市场竞争中的“排他性条款”。
作为谷歌在智能家居市场上的一位主要竞争对手,电视厂商想要同时在亚马逊Fire TV的制造上“两头吃”,将变得不再可行。
对于外媒的质疑,谷歌方面未予置评。不过该公司确实表示,其需要通过安全审查和兼容性测试,来保护运行谷歌服务和Play商店的Android TV设备上的用户安全和数据隐私。
该公司还辩称,此举有助于提供一致且安全的软件体验,且应用程序可能无法像用户期望的那样,再未通过该公司兼容性测试流程的Android设备上正常运行。
然而根据去年6月发布的Strategy Analytics报告,再电视操作系统的采用方面,谷歌和亚马逊都面临着与Roku的艰苦战斗。
去年一季度,全美售出的所有流媒体电视产品中,有30%都使用了Roku软件。亚马逊Fire TV占12%,Android TV仅为9%。
TAG标签 :